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开启,科技部部长王志刚逐一回应了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科技领域开放合作等热点问题。
“我们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企业这个市场主体必然要成为创新主体。”王志刚说,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企业在创新能力、创新水平、创新贡献上已有很大提高,在创新决策、创新组织、创新投入、创新成果转化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
“下一步,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这也是科技部以及国家要持续做好的一件事情。”王志刚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高科技企业要成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关键力量。不仅要让企业承担更多科技项目,有更好的政策环境,也要引导企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面向”要求,既考虑国家导向,也考虑企业发展、市场回报,鼓励企业聚集更多人才,在产学研联盟中发挥牵头作用。
创新不问出身,是王志刚最近谈及企业创新时常提到的一句话,“不管是大企业、中型企业还是小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能作为创新的主体。”他进一步指出,对科技型大型企业而言,重点是怎样牵好头,当好盟主、链长;对中小企业来说,重点是如何在科技创新、专门产品方面有特长。王志刚在“部长通道”上的讲话引发科技日报的持续报道,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官网首页同时也转发了该报道。
2月2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科技创新有关进展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同样表示,创新不问出身,不管是国有还是民营企业,大家在创新方面都是一视同仁的,都有同样的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权利公平。
“我们从这四个方面来加强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在项目形成、项目投入、项目组织、项目评价方面,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参与度、话语权。”王志刚介绍,在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立项的860余项中,其中企业牵头或参与的有680余项,占比高达79%。
下一步,要进一步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和阅卷人的作用,推动更多任务由企业提出,并且企业要作为研发的主体。同时也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能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的科技创新活动中。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好各类创新激励政策,以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
人民日报就《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表社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须进一步优化创新环境,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一方面,要推动国家科研平台、科技报告、科研数据进一步向企业开放,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企业使用;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此外,要继续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产品,助力科技创新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中表示,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项目申报;年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含)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或承担2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含)的企业,可同时申报或承担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申报,参与单位(含牵头单位)总数不超过3个,申报书中应提供合作协议书,牵头单位应承担主要研发任务,项目经费分配要与研发任务合理匹配。湖北省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不参与分配省级财政资金。
更早之前关于推动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指示有,2021年5月28日,习近平出席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到, 创新不问出身,英雄不论出处。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要研究真问题,形成真榜、实榜。要真研究问题,让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推行技术总师负责制、经费包干制、信用承诺制,做到不论资历、不设门槛,让有真才实学的科技人员英雄有用武之地!
2021年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11月20日在湖北武汉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强调,企业是最活跃的科技创新力量。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让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中。要优化国家实验室体系,完善科研院所与企业的协同机制,加强产业共性技术供给,鼓励产业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创新,提升创新链产业链水平。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探索利用数字技术为企业增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2019年科技部印发《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里指出,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给予直接支持。鼓励各级地方政府设立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研发的专项资金。
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广泛参与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牵头的项目,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攻关”。对于任务体量和条件要求适宜的,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
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完善内部研发管理制度,推广应用创新方法。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内部研发平台、技术中心等,引进培育骨干创新团队,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
支持地方设立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对各类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载体进行奖励或后补助。